『上兵伐謀』之『陰陽』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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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曹鴻輝

《孫子兵法》的『用兵之法』,在於人類和平共存,『詭道』正在於此。

〈孫子兵法。九地〉說『故善用兵者,譬如率然;率然者,常山之蛇也,擊其首,則尾至,擊其尾,則首至,擊其中,則首尾俱至。敢問:「兵可使如率然乎?」曰:「可。」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,當其同舟濟而遇風,其相救也如左右手。是故,方馬埋輪,未足恃也,齊勇若一,政之道也;剛柔皆得,地之理也。故善用兵者,攜手若使一人,不得已也』。

吳越之爭,由來已久。孫子先提出『常山之蛇』的防禦能力之快如閃電,在於首尾相應。再用『常山之蛇』這首尾共存關係來比喻吳越,吳越理應同舟共濟如左右手一樣,以此來平息吳越之爭。這便是《孫子兵法》非戰思想的『陰陽』運用,都是內有乾坤。而中國古代這『陰陽調和』理論,非常古老。

上古之時,古人看見大自然,有日月、有晝夜、有男女、有雌雄、有盛衰、有增減、有強弱,幾乎大部分事情事物,都有這種二分現象。其實時至現在,都一樣看見。但同時古人亦觀察到大自然中,萬物是共存的,萬物之中,不會出現某事某物過強,不會因而導致其他事物滅絕,從天氣觀察所得,到了某一臨界點,過強的情況便會扭轉。這便《道德經》40章所說『反者,道之動;弱者,道之用』。此句中的『弱』字是動詞,減弱的意思。

由此而總結出一個『一』的共存和諧觀念,正如《道德經》39章說『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;地得一以寧;神得一以靈;谷得一以盈;萬物得一以生;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』。

古人再觀察到日夜周而復始循環不息,進而得出萬物共存可以使萬物世代相傳的永恆觀『常』。這便是《道德經》16章所說『復命曰常』。古人得出這些觀念,說甚麼都是假,主要是在於人類的自我生存著想,而人類生存一切由人類自己負責,所以《道德經》52章便說『天下有始,以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,既知其子,復守其母,沒身不殆』。

而人類的自我生存,一切由人類自己負責,而生存不只是個人生存,是整體的,這才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哲學思想。《道德經》55章說『知和曰常』,整體生存必須社會和諧,社會和諧又必須保障每一個人都能夠生存,就將大自然的『陰陽調和』,用於社會上,這便帶出一個很微妙的領袖與群組的關係,出現政權觀念,以保障每一個人都能夠生存作為己任,這便是『道德』的原意。

〈管子。乘馬〉說『春秋冬夏,陰陽之推移也;時之短長,陰陽之利用也;日夜之易,陰陽之化也。然則陰陽正矣,雖不正,有餘不可損、不足不可益也,天地莫之能損益也。然則可以正政者地也,故不可不正也。正地者,其實必正。長亦正,短亦正;小亦正,大亦正;長短大小盡正』。

說明了大自然的一切『陰陽』變化,到底與人類何干呢?本來天地的損益是自然及自然調節的,與人類無關,問題是人類要倚賴天地謀生而生存,而且要整體生存來保障長存,不過人類每人個人能力有差異,這能力差異與整體生存的矛盾,只能夠由人類來自我調解,這便出現了『正』的觀念。而這『正』觀念就是將大自然的『陰陽調和』原理運用在社會上,所以說『長亦正,短亦正;小亦正,大亦正;長短大小盡正』。

而保障每一個人生存,在於保障每一個人的謀生權,即每一個人都能保障他的生產權,這便是土地利用的意義,生產觀念在於謀生,與現代西方經濟觀的生產意義在於牟利不同。所以說『然則可以正政者地也,故不可不正也』。亦由此而形成『以人為本』原則的政治經濟觀。而中國古代所謂政治,權力只運用在調解民生上,並沒有王帝的特權,政權的位置,只有如土地運用的代理人差不多。由權力來維持社會公正,便就是〈管子。法法〉所說『政者,正也。正也者,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』的政治觀念,這種古代政治觀念,是有『以人為本』原則的。

〈管子。樞言〉說『天以時使,地以材使,人以德使,鬼神以祥使,禽獸以力使。所謂德者,先之之謂也,故德莫如先,應適莫如後』。中國古代這個所謂『德』,原是政權的領導才能,運用智慧,掌握天時地利,帶領人民生產和謀生,只是這個意思而已。〈管子。五行〉亦說『故通乎陽氣,所以事天也。經緯日月,用之於民。通乎陰氣,所以事地也。經緯星曆,以視其離』。此所以〈管子。侈靡〉說『聖人者,陰陽理』。陰陽五行在春秋時代,根本是一個生產和行政觀念,完全不是迷信。〔請參閱本網站內拙文:中國古代的創新思維「聖」〕

出現帝制以後,這個政權與人民的關係逐漸轉變,形成階級制度,而『德』觀念逐漸變質,變成純粹的權力意思。『德』變成品行意思,已是宋朝以後的事了。及至周朝行封建,諸侯相爭,貪婪成性,民不聊生,多是諸侯不善政所造成。

到春秋末,情況惡化,更為嚴重。《道德經》75章便說『民之飢,以其上食稅之多,是以飢』,老子重新主張『以人為本』,不過改說『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』,反映階級分化十分嚴重,並希望檢討社會制度。《道德經》77章說『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。人之道,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餘』,希望還原一個比較公平的社會制度。《道德經》12章說『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』,當時的諸侯已看不見民間疾苦,社會制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老子看見的世界,亦是孫子所看見的世界。

要了解中國古代文化,必須返回人本位,用理性。到底何謂『陰陽』?沒錯,『陰陽』是從大自然觀察所得,表面是物性之別、是類形之別等,上一層便是性質之別、是現象之別、是顯與隱之別、是處理手法之別、是可掌握與不可掌握之別等,又上一層是一種形與勢之別,再上一層是力量之別,更上一層是原則之別。不過,分清楚層次才容易明白『陰陽』之理。『陰陽』與『一』是一個整體,『陰陽調和』便是『歸一』,是一種化解極化的機制。這便是〈管子。勢〉所說『修陰陽之從,而道天地之常,嬴嬴縮縮,因而為當』。

所以《道德經》42章說『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爲和』,萬物都喜歡擁抱『陽』,像在太陽底下喜歡盡量吸收能量,是一種自私的表現,去到極端便會影響整體的平衡,所以『沖氣以爲和』,大自然會有一種自然機制出現來把極端表現減弱,返回和諧。最重要的是,調和機制在於另創生機,使整體共存,而不是滅絕。而在人類社會,這調節機制就要由人類自己負責了,調解機制的另創生機,便就是橫向思維的『德』了。

『陰陽』之中,最重要就是原則,即是『法』,原則不同,『陰陽』的意義及運用便完全不同。人類社會發展,自帝制開始後,便出現『以人為本』及『以君為本』兩種原則。古文之令人混淆,就是同一套文字,在這兩種不同原則下,解釋會截然不同。舉例說,『以人為本』之『德』屬『陰』性,利益大眾,以大眾生存為要,是一種「權力社會責任」。而『以君為本』之『德』屬『陽』性,較為自私,只以政權生存為要,只講絕對權力。

明乎此,認識到《孫子兵法》的『以人為本』原則,便容易理解,容易了解《孫子兵法》的『以正治國,以奇用兵』的內容了。

〈孫子兵法。軍形〉說『善用兵者,修道而保法,故能為勝敗之政。兵法:「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數,四曰稱,五曰勝。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數,數生稱,稱生勝。」故勝兵若以鎰稱銖,敗兵若以銖稱鎰。勝者之戰,民也,若決積水于千仞之谿,形也』。

『修道而保法』中所修的『道』,便是政權照顧人民的『道德』,履行「權力社會責任」,而所保之『法』,就是『以人為本』原則,以這態度及這原則施政,便可以定勝敗,這便是『善用兵』的真正意思。跟著所講的《兵法》,談到的「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數,四曰稱,五曰勝。」就是出自〈管子。兵法〉篇,除此之外,孫子便再沒其他解釋。

〈管子。兵法〉說『大度之書曰:「舉兵之日,而境內不貧,戰而必勝,勝而不死,得地而國不敗,為此四者若何?」舉兵之日,而境內不貧者,計數得也。戰而必勝者,法度審也。勝而不死者,教器備利而敵不敢校也。得地而國不敗者,因其民也,因其民,則號制有發也,教器備利,則有制也。法度審,則有守也。計數得,則有明也。治眾有數,勝敵有理。察數而知理,審器而識勝,明理而勝敵』。

清楚說明了一切施政的尺度、施政的量算、施政的籌劃,原則都是『以人為本』。而『法度審』便可以『戰而必勝』,亦一再說明這種『以正治國』的奇兵,就是孫子所講的『不戰而屈人之兵』。明白計算這一條數,便知『勝兵若以鎰稱銖,敗兵若以銖稱鎰』,不戰而勝,有若用一毛錢賺取一百元,出兵戰罷,有若花一百元得回一毛錢,出兵無論如何計算都是敗仗。

〈管子。樞言〉再說『量之不以少多,稱之不以輕重,度之不以短長,不審此三者,不可舉大事。能戒乎?能敕乎?能隱而伏乎?能而稷乎?能而麥乎?春不生而夏無得乎?眾人之用其心也,愛者憎之始也,德者怨之本也,唯賢者不然』。

若治理國家這一條數計算不清楚,人民生計不足,根本不能起兵。『愛者憎之始也,德者怨之本也』,若然諸侯不能『以正治國』,人民沒有生計,就會離棄,出現民怨。反過來說,若然諸侯『以正治國』,人民『衣食足,知榮辱』,諸侯亦富有,又無須出兵,這便是非戰的『詭道』。實際上要計這條數,並非多少錢的問題,而是是否人人都可以生活。所以說這『以人為本』非戰思想,管仲、老子與孫子是一脈相承的。

這『以人為本』非戰思想,指出人民是戰爭最大的持份者,人民應該有戰爭的決定權。實際上,這『以人為本』理念就是一個人權觀念,在於社會,除生存權之外,還有選擇權。基本上,〈管子。霸形〉所說『民歸之如流水』,雖是指齊桓公有德,實際上是意識到人民的選擇是一股力量,而這股力量是負面時,就會成為民怨。老子也意識到這股力量,《道德經》2章說『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斯惡已。皆知善之為善,斯不善已』及『高下相傾,音聲相和,前後相隨』,指出在探討新社會制度時,當普天之下的人一齊地分辨出制度的好壞時,這股人民力量,便可以發揮作用。〈孫子兵法。軍形〉說『勝者之戰,民也,若決積水于千仞之谿,形也』,更明確指出這股人民力量,有如『決積水于千仞之谿』之鉅大。這人權訴求所形成的力量,其實就是民權。這民權是看不見的,沒有人可以掌握得到,是隱性的,屬『陰』,而憑『陰陽』理論才發現它的存在。

《道德經》28章說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。為天下谿,常德不離』,老子所期望的制度轉變,由於時代局限,所謂『守其雌』,只在於追求政權性質全面地由『陽』轉『陰』,全面履行「權力社會責任」,照顧社會。《道德經》28章最後說『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之,則為官長,故大制不割』,期望社會建立一個沒有階級分化的制度,此所謂『大制不割』,就是這個意思。只可惜『以君為本』思想的出現,改變了中國歷史進程。

西方結束『以君為本』政治制度,建立民主制度,實際上是以制度的『陰』性來反制政權的『陽』性,可惜制度上欠缺『以人為本』理念,沒有「權力社會責任」保障全民皆有所養思維,使『以君為本』的私人企業在市場上坐大,形成一股『陽』性的財權力量,無法調解,貧富懸殊情況亦因此不斷變差,嚴重損害人權,卻人人束手無策。〔請參閱本網站內拙文:厚德載物的權力社會責任〕

『陰』性的人權訴求正在不斷催促新制度的出現,橫向思維才會帶來革新性的轉變。市場上開始出現『陰』性的社會企業,畢竟反制力量不足,因為社會企業仍然要在『陽』性的市場上競爭,形『陰』實『陽』。

研究古代社會,並非食古不化,也不是止於文字功夫,而是從中找尋失落的瑰寶,重新發揮作用。找回『陰陽調和』理念,才能夠用『陰陽』來分析現代世情。找回『以人為本』理念,才能夠真正認識人權,這『以人為本』的人權訴求,所發揮出來的民權力量會更大。找回『德』的「權力社會責任」理念,使人再重新認識權力的責任。找回『一』的和諧社會觀念,可以啟發出走向世界和平的新方向。

這個『一』的『陰陽調和』理念,實際上是一個權力平衡觀念,化解社會上所出現的任何極權。西方民主制度,以這『一』理念來填補漏洞,可以發揮真正的制度『陰』性。

而在『陰』性的人權訴求不斷催促下,結合『以人為本』及「權力社會責任」理念,『陰』性的「基建社會企業」亦應運而生,在『陽』性的市場以外,另闢一活口,調解市場的『陽』性,保障人權,保障所有人都有機會謀生。這時便會出現『陰陽調和』的真正權力平衡,達至社會和諧。這就是『上兵伐謀』。

註:原文於2018-6-29登於《灼見名家》網頁「『上兵伐謀』之『陰陽』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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