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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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管子》與《道德經》作過嚴謹的對照,可結論出老子思想是從管仲而來,並足證《管子》早在春秋時代已成書,且《管子》政治理念豐富,實並非戰國時期偽作。

『管仲既任政相齊,以區區之齊在海濱,通貨積財,富國彊兵,與俗同好惡。故其稱曰:「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,上服度則六親固。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下令如流水之原,令順民心。」故論卑而易行。俗之所欲,因而予之;俗之所否,因而去之』〔史記。管晏列傳〕

『其為政也,善因禍而為福,轉敗而為功。貴輕重,慎權衡。桓公實怒少姬,南襲蔡,管仲因而伐楚,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。桓公實北征山戎,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。於柯之會,桓公欲背曹沫之約,管仲因而信之,諸侯由是歸齊。故曰:「知與之為取,政之寶也」』〔史記。管晏列傳〕

《管晏列傳》隨《伯夷叔齊列傳》之後排第二,太史公甚為讚賞管仲政治才能,亦可見一斑。然而,太史公亦困於時,只以賢臣來評價管仲,未有洞察管仲施政『以人為本』的民主真諦,只說『與俗同好惡』。事實上,全本《管子》所闡釋為政之道,在於履行執政者的「權力社會責任」以保障人民的「基本人權」,藏富於民,所以才會『富國彊兵』。這亦是管仲所說的『君不君,臣不臣;父不父,子不子』了。

這「權力社會責任」及「基本人權」理念,與《道德經》的道理一致。後世以為《管子》有內容與《道德經》相近,均以為《管子》是戰國偽作,後世因儒家當道,以君為本,都把「基本人權」忘掉,致有不察其原委。經深入考證,發現大部份《道德經》章節要義,均與《管子》一脈相承,發現「權力社會責任」及「基本人權」理念後,才明確發現,足證老子的思想是沿自管仲,且更多足證《管子》並非戰國偽作。

自儒家當道以來,尊君為本,『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』,為人臣者,一切以鞏固王朝為要,經濟是其次,自此,貧窮問題一直困擾社會,亦因而改朝換代不知多少次。儒家當道,亦令到「權力社會責任」及「基本人權」理念迷失,因而把管仲及《管子》埋沒有歷史長河之中,到今天才重新發現。

在傳統教育中,亦只提及到管仲的『禮義廉恥,國之四維』、『牧民』、『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』,從來沒有提到『以人為本』、「權力社會責任」及「基本人權」的更深遠意義,甚至連最淺而易見的政府管治理念都不提。而極為重要的『權衡輕重』經濟理念,亦只變成權術之意,甚為可惜。

在研究《管子》之中,除了解到『權衡輕重』社會調節之外,一個重要發現是失傳了的一種古代貨幣功能。

『玉起於禺氏,金起於汝漢,珠起於赤野,東西南北,距周七千八百里,水絕壤斷,舟車不能通,先王為其途之遠,其至之難,故託用於其重,以珠玉為上幣,以黃金為中幣,以刀布為下幣;三幣,握之則非有補於煖也,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,先王以守財物,以御民事,而平天下也。』

意思是說:玉石出自禺氏,黃金產自汝漢,珍珠產自赤野,三者來自不同地方,距離中原十分遠,相隔萬水千山,交通非常不方便。先王因此才倚重它們,以珍珠玉石為 上等貨幣,以黃金為中等貨幣,以刀布等銅幣為下等貨幣。三種貨幣,握在手裡不會令自己溫暖一些,也不可能用作食用來飽肚。先王倚重貨幣,只是用來作交換糧 食物資的媒介,調節社會民生,好使天下間所有人都可以得到公平對待,可以好好地生活。

『先王以守財物,以御民事,而平天下也』,說明中國古代以貨幣來平衡糧食需求之用,調節社會,解決民生問題。三代時,夏商周都會向人民每年徵收十分一稅,即是《孟子。滕文公上》所說『夏后氏五十而貢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,其實皆什一也』,但三朝稅收卻有些分別。最特別是商朝,商朝稱『助』,又稱『藉』,意思是「借」,徵了十分一穀物後,向農民發回一定數目的貨幣,待有需要時可以換回糧食。這樣子,才建立了貨幣的信用,否則,正如前文所說『三幣,握之則非有補於煖也,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』,貨幣沒有信用,誰會相信它有換回糧食的價值呢?這亦是歷史性理解貨幣的信用是從何而來。管仲便是根據這原理來實施『權衡輕重』,調節社會保障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