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言是民族語言的母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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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曹鴻輝

母語這話題,應是英治時期的香港才應該有,現在還談論母語問題,實屬荒謬,給人感覺這話題已有些異化。

上世紀70年代前,香港中文中學為數不多,大部分中學都採用英文教科書,原則上,上課時都是採用英語作為教學語言。隨著60年代末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運動的發展趨勢,母語教學亦成了話題。畢竟在當時,從來沒有人爭論母語是甚麼。之所以沒有爭論,就是已經約定俗成,母語就是指本地話,即是粵語。約定俗成便是文化,文化是與生活分割不開的。

香港的語言文化,是上承數千年中華文化大系,一直都是語文分家,即是口語和書面語並不全然相同,不獨香港如是,中華大地其他地方都如是。中國幅員廣闊,不同地方有不同鄉俗是自然的事,有不同鄉音,亦十分自然。鄉俗是留的,書面語可走,這樣子,一方面書同文,一方面又尊重各地鄉俗,語文分家就是建立在這基礎上,而書同文,亦從來沒有以某一地方的鄉言表達方式來規範作為書面語。語文分家,本身就是中華民族的一種和諧文化,亦反影出各地的鄉言並沒有高低優劣之分,一視同仁。

而自五四運動起,書面語逐漸加進語體文,縱使如此,語文分家的傳統仍然保留著。上世紀70年代香港所說的母語教學,實際上是指書面語採用語體文,口語採用本地話,即是粵語。這亦是香港一直以來的中文語文環境,印刷媒體如報紙雜誌等,絕大部分採用語體文,粵語只留在口語上,社會亦一直相安無事。

所謂母語,是嬰兒成長時期牙牙學語,從親人口中所學來表達自己的語言,即是口語,也即是鄉音。而一個地方的母語,其實是指地方上大部分人共通的口語,即是指社會通用語,在香港,也一樣是指本地話粵語。粵語不錯是一種方言,但也是香港這一個地方的母語。若說香港的母語是漢語,那便語焉不詳了。

漢語一詞,最早見於《後漢書。荀韓鍾陳列傳》「著禮、易傳、詩傳、尚書正經、春秋條例,又集漢事成敗可為鑒戒者,謂之漢語」,不過此所謂「漢語」,意思只是說荀子十二世孫荀爽寫了一本書叫《漢語》,記錄漢朝政治得失而已。漢語一詞,在漢後廣為用作中國人所用口語的意思,唐白居易便有詩說「忽聞漢軍鼙鼓聲,路傍走出再拜迎。遊騎不聽能漢語,將軍遂縛作蕃生」。

事實上,自漢後直到現在,中國人都習慣用漢人來自稱,以別於胡人或外國人,說話則稱漢語,以別於胡語或外國語。可見漢人或漢語都只是泛稱,不論哪個省籍人士都稱為漢人,因為語文分家,所以不論哪種省籍的方言都是漢語。對外國人而言,漢人的母語是漢語,當然是對的,但對於一個多方言的民族來說,具體落到地方上時,母語自然是指方言了。

近日有話說「粵語只是方言,香港人是中國人,中國人的母語是漢語」,若粵語是傳統泛稱漢語的其中一種,這話便是普通常識,如「母親是女性」一樣,根本不用煞有介事的說出來。現在煞有介事的,只有令人聯想到香港人一直所傳承的傳統文化會面對突變,一是寓意粵語不再是漢語的其中一種,又或者是漢語的定義有變,使粵語不再是香港人的母語。

若粵語不是香港的母語,這即是說香港人的下一代,自嬰兒開始牙牙學語,所學的不再是粵語。這是徹頭徹尾的一種文化自戕,因為這樣,才為世所驚訝。文化是自然演變,不可能是突變的。老子說「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,悠兮其貴言」,在位人士要慎言。

其實,方言不只是發音上有別那麼簡單的一回事。橫斷來說,方言是地方生活點滴的累積,這種生活累積存在腦海裡,作為說話時理性表達的基礎。縱觀來說,方言之能夠活到今天,是歷史文化的繼承,有根的,有生命的。很多歷史或文化痕跡,會依附在口語上流傳下來,同樣也是說話時理性表達的文化基礎,只是習以為常,平時不覺甚麼而已。而這些歷史或文化痕跡,就憑著生命尋根,可能會是古文留白的顯影劑,可讓人更清晰了解自己的文化淵源,且待有緣人來解讀。所以必須好好保存方言才是,不單是粵語,是所有方言。方言才是一個民族語言的母親,應該得到尊重,而不是因為地方性,而變得次要。

 

 

註:原文於2018-05-18登於《眾新聞》網頁,題為『方言是民族語言的母親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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