澤命不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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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曹鴻輝

〈孟子。梁惠王上〉說『齊宣王問曰:「齊桓晉文之事,可得聞乎?」孟子對曰:「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,是以後世無傳焉。臣未之聞也』。孟子說得清楚,孔子不談齊桓晉文之事。在這裡先不追問原因,但只知造成一個結果,歷代的確甚少談論齊桓晉文之事,只知有春秋五霸這回事,『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』亦十分輕描淡寫,何謂『霸』何謂『匡』,無人再去理會,中國人自此亦形成一種偏面及選擇性地認識自己文化的態度,歷史進入了劉向〈說苑。建本〉所說的『以君為本』時代,此後人人看待古代文憲,都戴上了『以君為本』的有色眼鏡。

積厚的塵封掩蓋不了事實。帝制的沒落,開始使人脫下『以君為本』的有色眼鏡,重看歷史。從《道德經》、《管子》以及其他古代道家法家的再研究,重新發現中國更古代,原來還有另外一種如〈管子。霸言〉所言『以人為本』文化。管仲的所謂『法』,其實就是以『以人為本』原則立法保障人權,而下開老子「基本人權」觀以及戰國黃老之學,此所以為何古代道家法家同源,根就在『以人為本』理念。就是因為這『以君為本』的有色眼鏡,才造成對古代道家法家的誤解,日後會再談。而找回中國古代這『以人為本』人權觀,可以使中國人更加珍惜自己文化精絮,徹底摒棄文化渣滓,重新掌握未來,建立明天。

『澤命不渝』一語出自〈管子。小問〉,說『澤命不渝,信也。非其所欲,勿施於人,仁也』,貫徹全本《管子》的一個主題,政權之所以為政權,是有其社會責任,責任就在養活所有治下的人民,帶出人民生存權的保障。

話說從前,周武王起行封建制度,行政上分封諸侯,內政上以『上尊下卑』層級式禮制管治,經濟上行井田制。可惜後來出現變質,分封諸侯變成地主之後,各自為政。諸侯後代繼承後變成富二代、富三代、富四代等等,把人民稅收自肥之外,更疏於政事,對於生產及民生事務已疏於管理,禮制貴賤思想變質而造成階級嚴重分化,人治嚴重,加上諸侯互相攻伐以求擴大財富,在此情形之下,人民生命賤如糞土。及至管仲出現,才有立『法』保障人權。管仲的人權觀,在於政權有其責任保障人民的謀生權以及生活保障,其他如社會衝突等以刑律作判,擺脫人治。

管仲立『法』,此『法』字是原則的意思,並非指法律條文。〈管子。七法〉說『正天下有分:則、象、法、化、決塞、心術、計數』,就是以『以人為本』理念定下七重社會治理原則,來規範諸侯的統治,擺脫過往的胡作非為,免使百姓繼續遭殃。這便是〈管子,牧民〉著名的『凡有地牧民者,務在四時,守在倉廩。國多財,則遠者來,地辟舉,則民留處;倉廩實,則知禮節;衣食足,則知榮辱;上服度,則六親固』的實質意思,還說『君不君,則臣不臣,父不父,則子不子』,統治者先不履行自己的責任以及尊重人民,人民便不會尊重國家。全本《管子》便是闡明這『以人為本』人權理念及政權施政態度和方針。

〈管子。小問〉之『澤命不渝,信也。非其所欲,勿施於人,仁也』,是由『桓公問治民於管子』帶出來。

『澤命不渝,信也』的『信』字,是中國古代一種極為重要的文化,是政權對人民生活保障的承諾。『澤命不渝』就是政權矢志不渝地保證人民活命。中國上古時代就是靠這『信』字來建立政權和人民的「互信」關係,所以文中說『信也者,民信之』,政權有保障,人民才信任,這個所謂「互信」,兩個『信』字的意思是不一樣。而到了老子時,社會惡化,民不聊生,政權保障的『信』已經沒有了,人民亦不再信任政權,所以《道德經》說『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』。

此處『非其所欲,勿施於人,仁也』就是『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』的原出處。很明顯,這一句『非其所欲,勿施於人』的主位是政權,人無他,最主要希望的就是生存,不希望見到的就是無法謀生,無法謀生就是民疾,民疾會生變的,民疾無法解決就會形成民怨。追昔撫今,這因果關係好像千古不易,而數千年前的中國人已經明白這個道理。〈管子。小問〉便說『桓公問治民於管子,管子對曰:「凡牧民者,必知其疾,而憂之以德,勿懼以罪,勿止以力,慎此四者,足以治民也」』。

民怨的出現不是平白而起的,緣由不外是無法謀生。民怨猶如一面鏡子,民怨的出現就正是反映出人民無法謀生。且不特止,若還不解決民生問題,民怨只以用刑罰來對付,這樣子,在民間,蠱惑的事會越來越多,軟弱的會移民,強硬的會武力反抗。〈管子。小問〉接續就是這樣說,『夫牧民不知其疾,則民疾;不憂以德,則民多怨;懼之以罪,則民多軸;止之以力,則往者不反,來者鷙距』。

看古書,有很多道德仁義,看完後都摸不著頭腦。用了『以人為本』的角度看,便一清二楚,『道德仁義』都是對政權的要求。三代兩漢的書其實主要都是講政治。

由人權的要求而確立謀生權,由謀生權的確立而確立社會公正原則,社會公正原則在於確保人人享有謀生權,政權的責任就是堅守這社會公正原則,整個中國古代文化就總結出一個「權力社會責任」理念。〈管子。法法〉說『政者,正也。正也者,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』,〈管子。正〉說『能服信政,此謂正紀』,〈管子。戒〉說『以德予人者,謂之仁』,一連串的『信』、『正』、『政』、『德』、『仁』便可以理解了。『德』就是政權施政的實質內涵,全本《管子》亦詳細寫出古代農業社會如何施政,包括開墾、生產、市場、管理、社保等細節,總結一句,政權就是要建立一個人人可以謀生的「營生環境」,順境如是,逆境亦如是,這便是『澤命不渝』。

同時,這『以人為本』的「權力社會責任」是沒有選擇性,《道德經》說『信者吾信之,不信者吾亦信之,德信』,無論入民信不信任政權,政權都會一視同仁,保障及照顧所有人的謀生空間。這個亦就是『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』。

所謂搞好民生,就是建立「營生環境」。政權搞好民生不能單靠空言,必須要明白人權觀念及保障人權的『澤命不渝』政治觀念,政權要理解自己應有的「權力社會責任」,才能夠有效施政,才能夠建立「營生環境」,才能夠使社會和諧。

回顧香港,香港回歸後,政府一直強調營造「營商環境」。在數十年前,「營商環境」可以帶動建立「營生環境」。但科技發展,改變了「營商環境」的生態,漸漸與「營生環境」脫節,甚至開始破壞「營生環境」。「營生環境」不同於「營商環境」,「營商環境」只帶來商機,而「營生環境」是為帶來生機,確保人人有一份工作,可以解決食住問題,養活一家。「營商環境」只方便企業營商,難以確保人人可以謀生。在「營商環境」中,企業經商有其營商專業選擇性,在市場競爭下,會出現發展不均,使謀生工種選擇性不斷萎縮,形成一種壟斷,變相謀生機會由市場上的企業操縱着,在其他國家,這便是結構性失業的原因。這只強調營造「營商環境」的施政理念,有必要檢討。

更嚴重的是,政府沒有「營生環境」理念,便沒有土地利用建立「營生環境」的價值觀。在此情況下,政府看待土地,眼中只有賣錢的市場價值,價高者得,沒有建立「營生環境」後可供市民年年謀生的謀生價值及社會價值。而土地利用全由市場主導,營商和營生均會受到成本操控,在有限資源前提下,成本自會上升。政府如是,市場如是,一來一回,使「營生環境」不斷萎縮,生機不足,出現結構性失業和在職貧窮,無以維生,此亦為何年輕人總是覺得沒有出路的原因,民怨便是由此而起,香港亦正如〈管子。小問〉所說『夫牧民不知其疾,則民疾;不憂以德,則民多怨;懼之以罪,則民多軸;止之以力,則往者不反,來者鷙距』。由此可見,導致社會不和諧,主因是政府施政失誤而起,政府應該要負這責任。

歷史雖然過去,但是不察歷史,歷史會重現。當明白到社會政治經濟的關係,明白到社會和諧在於建立「營生環境」,便好應該吸取教訓,在營造「營商環境」之餘,先以生機為重,先注意「營生環境」的發展和配套措施,使社會營生取得平衡,人人能有謀生和發展的機會,香港社會才能夠返回和諧。『澤命不渝』這句說話,是千古不易。

 

註:原文於2018-6-19登於《眾新聞》網頁,題為『澤命不渝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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